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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机电装修工程项目广告灯箱及导向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0-30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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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00000424585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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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招标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4245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机电装修工程项目广告灯箱及导向采购,招标人为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机电装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告灯箱及导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州地铁12号线起于白云区浔峰岗,止于番禺区大学城南,主要经过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番禺区大学城,全长37.6km,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7座。我项目承建大学城北站和赤岗站2站2区间常规机电安装和公共区装修工程。大学城北站于2025年年中开通,工期为1.5年,赤岗站于2026年年中开通,工期为2年。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广告灯箱及导向招标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采购的广告灯箱及导向,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广告灯箱及导向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2024年)同类物资地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和联系方式,我方将进行核实,如发现标书弄虚作假,我方将采取废标处理,并拉入中交物资采购系统黑名单。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体系认证要求: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投标人为送货的物资的所投标产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一个包件投标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与招标文件偏离,不接受偏离表。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有效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8 投标人必须满足厂验要求(厂验要求为质量保证能力,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供应运输售后、生产工艺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内容相符),若业主组织相关人员厂验,如达不到标准,招标人不予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资格。

3.9 其他要求:投标时,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清单中设备规格要求进行报价。按技术规格书相应要求,若投标人的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技术要求,则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12时至 2025年11月14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2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18时00分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广州地铁12号线机电项目广告灯箱及导向标书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5年11月13日18时前发至邮箱1058543108@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广州地铁12号线机电项目广告灯箱及导向标书费”)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地铁十二号线机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5618-01(注:带短横)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其他形式: / 。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0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7 %(其中 30 天内支付 50 %款项、 60 天内支付 30 %款项、 90 天内支付 17 %款项)。(3%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举报电话:029-81560631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招 标 人: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机电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

岗街道艺苑路 85 号中国交建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699号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715室

邮 编:510220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刘佳伟

联 系 人:刘立春

电 话:15291109050

电 话:029-81560650

电子邮件:1058543108@qq.com

电子邮件: /


附件1 招标范围: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

及日期

备注

1

公共区12封灯箱

3580*1840

1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施工现场,2025年11月

2

公共区6封灯箱

1790*1780

2

3

拉布灯箱

7180*3500

9

4

梯楣灯箱

5850*2700

2

5

梯楣灯箱

3700*2700

1

6

包柱灯箱

2000*3600

16

7

梯牌

500*750

50

8

出入口标志柱1型(有盖出入口)(配电)

6500*300*400mm

3

9

500米导向柱

3500*200*150mm

20

10

柱立式几何线路图(灯片制作)(配电)

1200*1800*70mm

1

11

柱立式L型导向标识牌

1600/2400*330*80mm,立杆直径120mm,3000mm高

4

12

柱立式方形导向标识牌

400*2400*80mm

1

13

通信设备整合标识牌

1600/2400/1000*330*80mm(根据各站信息内容选用尺寸)

4

14

导向牌1(配电)

330*1000*80mm

2

15

导向牌2(配电)

330*1600*80mm

35

16

导向牌3(配电)

330*2400*80mm

21

17

背挂式导向牌(配电)

330*1000/1600/2400*80mm

6

18

卫生间LOGO标识牌(配电)

项目特征见设计图

8

19

卫生间LOGO标识牌(配电)

项目特征见设计图

8

20

嵌入式门头标识牌(配电)

项目特征见设计图

3

21

三维街区图(灯片制作)

3180*1610mm

8

22

几何线路图灯片(贴画)

1580*1610mm

2

23

出口资讯

680*1480*10mm

3

24

列车时刻表(有盖出入口)

700*1600*20mm

6

25

车站控制室贴膜

/

1

26

公告、管理标识

700*1600*20mm

6

27

墙面盲文出口牌

340*240*8mm

1

28

垂直电梯轿厢内盲文出口牌

340*240*8mm

6

29

楼梯扶手上圆筒状盲文出口牌

180*90*2mm

2

30

工作门盲文求助按钮牌(圆筒状)

180*90*2

1

31

导向牌1(配电)

330*1000*80

3

32

导向牌2(配电)

330*1600*80mm

10

33

导向牌3(配电)

330*2400*80mm

8

34

导向灯箱光源维护

330*1000/1600/2400*80mm

20

35

导向牌前后膜更换

按设计图示测量

平方米

50

36

贴附式三维街区图灯片更换

3180*1610

3

37

几何线网图灯片更换

1590*1610

3

38

柱立式几何线网图更换

1800*1200

1

39

楼梯扶手盲文导向牌更换

180*90*2

2

40

出入口盲文导向牌更换

340*240*8

4

注:1、上述综合单价为含税综合单价,价格中包含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落地价)、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

2、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97%(其中30天内支付50%款项、60天内支付30%款项、90天内支付 17%款项)。(3%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质量保证期为双方自签订《物资结算协议》之日起 24 月。该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免除乙方对材料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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