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滨港铁路小沾线泊头-沾化站无人值守道口照明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司进行报价。
一、询价内容
(一)询价主体:滨州市铁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询价项目名称:滨港铁路小沾线泊头-沾化站无人值守道口照明设施采购项目
(三)资质、业绩及人员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能力及经验;
3.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应至少提报1份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供应商需提报一份技术服务方案(简要阐述针对本项目工作计划、人员分工、保证措施、后续服务保障等内容,不限格式及内容,言简意赅即可)。
(四)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现需为滨港铁路虎刘、张马、店1、店2、贾家、东吕、费家、徐万良,共8处无人值守道口各安装1套太阳能照明设备(共8套)。
2.项目位置:
道口共8处:虎刘、张马、店1、店2、贾家、东吕、费家、徐万良道口,均位于沾化区。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见《报价表》。
2.采购要求:
(1)采购设施设备的参数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设备需具备防雨防雷功能,防水等级达IP67/5054;单灯头功率100W满电状态下照明时长10-14小时;支持夜间常亮模式,并配备感应器,可自动识别环境亮度,天黑时开启光源,天亮时关闭光源并切换至充电模式。
(3)太阳能灯固定杆需满足以下要求:杆长(厚度2mm)5m以上,采用加厚材质;配套混凝土底座规格为30cm*30cm*60cm(长*宽*高)且底座重量不低于200斤左右。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交付使用。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各个道口地点。
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质保,提供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
6.质保要求: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免费更换。
(2)对因甲方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乙方负责更换,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甲方处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维修和更换服务。
(3)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的,若更换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七)付款要求:
1.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二年,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的三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质保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若无质量问题,将予以结清。
(八)控制价:2万元(控制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耗材费、机械费、安装费、布线费、调试费、人工费、差旅住宿费、管理费、应缴税金包括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各供应商所报价不应超过该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此控制价为固定总价,应包含完成该项工作所必需的费用,以及履行后续合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询价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估法。通过对各供应商报价、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情况及技术方案进行票决,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至2025年11月3日18:00截止,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各报价人须提供:(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2)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的资历证明、技术服务方案等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必须按照我公司提供的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4)按我公司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的报价表且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将以上纸质文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递交到滨州交投集团总部(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657号)或发送至指定报价邮箱bzjtcg@163.com,邮件名称按“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以便识别。届时由询价人统一开启。联系电话:0543-8911099(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