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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天津院循环水及电化学一体化装置维修服务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0-31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天津院循环水及电化学一体化装置维修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天津院循环水及电化学一体化装置维修服务专有协议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技术文件》

2025.11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

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

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反馈时请提供材料!!!

(2)★业绩要求:

投标方在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电渗析、电化学装置维修、清洗、程序维护,系统升级等),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具有签字和盖章)。

(3)★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3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4)★服务商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5)★人员要求:

1)领队1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安全员1人,提供如下其一即可: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应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查询。(网址: https://zlaq.mohurd.gov.cn/,提供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查询文件截图);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应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平台查询。 (网址:https://cx.mem.gov.cn,提供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查询文件截图)。

3)电工1人,持有合格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应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平台查询。(网址:https://cx.mem.gov.cn,提供操作证复印件及查询文件截图)。

4)电气工程师 1 人,拥有电气工程师资质证书,证书需由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从官方指定查询渠道(如当地人社部门官网证书查询系统)查询证书信息,提交查询文件截图;

5)行车工 1 人,需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项目包含 “起重机械指挥” 或 “桥式、门式起重机司机” 等对应行车操作类别),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从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nse.samr.gov.cn)查询证书信息,提交查询文件截图;

 反馈时请提供材料!!!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反馈时请提供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0月31日 )至(2025年11月6日 )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王红红

电话:0519-83299392

邮箱:wanghh31@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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