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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标识牌与设备标识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0-31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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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2025-115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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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招标正文:
项目编号 : QY2025-115
更新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标识牌与设备标识牌制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QY2025-115

1.招标条件

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标识牌与设备标识牌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标准中安全标志的配置要求,现场设备标识牌与部分区域安全标志牌须增加、更换、完善。为快速、准确传达生产区域相关设备标准信息与安全危险信息提示,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拟聘请有能力的企业提供设备标识牌与安全标识牌制作。

(1)负责全厂永久的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等安全标识牌的设计制作。

(2)负责全厂的设备、阀门标识牌、管道标识、门牌标识与各类电气设备的标识的设计制作。

2.2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 数量/单位
安全标识牌与设备标识牌制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0月29日。

2.4地点: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1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20)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管理平台的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3.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投标人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2点、3.1.3点和3.1.4点情况的声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按照下述指引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1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线上方式:投标人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gxzb.cn/)“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4.3.2现场方式:投标人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在加盖公章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提交《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4.3.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4接受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

户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备注:请注明QY2025-115标书费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需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4.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当天)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电 话:020-83064172-8001

联 系 人:陈工

邮 箱:gzgx83064349@163.com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民昌路七巷9号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139225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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