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主体
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商业定位
坚持以“专业化、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为方向,以“高标招商、活力招商、阳光招商、智慧招商”为招商目标,招商全过程优质、高效、公开、规范、透明。
三、招商项目
本次招商项目共有6个商业点位,具体点位见下表:
招商编号
车站
商铺编号
面积(㎡)
招商业态
竞价底价(元/m²/天)
SY-2025-10-01
上海虹桥
SHHQ-2F-037
40
服务(展示)
165
SY-2025-10-02
南京南
NJN-2F-27
80.15
零售-精品百货(禁售香化产品)
123
SY-2025-10-03
NJN-2F-30
49.78
69
SY-2025-10-04
杭州东
HZD-2F-26
48.75
零售-精品百货
48
SY-2025-10-05
HZD-2F-AMY-1
80
零售-精品百货、展示展销(非食品)
SY-2025-10-06
HZD-2F-AMY-2
杭州东站HZD-2F-AMY-1和HZD-2F-AMY-2商铺敞开区域,不得搭设框架,后期只可适当增设矮隔断,形象方案需要杭州站审核通过后方可落位。
本次招商如下内容为固定项:合作期限:SHHQ-2F-037为180天租期、NJN-2F-27、NJN-2F-30为90天租期、HZD-2F-26为180天租期、HZD-2F-AMY-1、HZD-2F-AMY-2为90天租期;支付周期:一次性支付;营业额提成比例固定为25%(服务展示业态无营业额提成比例)。
四、招商评审方式
竞商人满足三家及以上的,采用竞价法;竞商人不满三家采用商务洽谈的方式,竞商人为两家的,采用商务洽谈但仍按照竞价的方式。
项目评审竞价采用三轮竞价,现场竞价分为三轮公开竞价,每轮竞价时间10分钟。竞商人加价,每轮竞价步长为1元或1元的整数倍。竞商人通过现场递交纸质竞价单进行报价,其首轮报价必须不低于招商单位宣布的底价,否则失去竞商资格,之后每一轮报价都不得低于上一轮报价。
竞商人3家以上时(不含3家),第一轮竞价排名最后的竞商人(含并列)不进入第二轮竞价环节,失去竞商资格;如竞商人第一轮竞价全部并列,则都进入下一轮竞价。
竞商人为3家时,不论报价是否相同,都进入下一轮竞价。每一轮竞价结束后,招商单位将当场宣布所有竞商人的本轮竞价。当进入第二轮的竞商人少于等于两人,仍然按原规则继续竞价直至三轮竞价完毕。最后一轮竞价结束,按竞商人的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报价最高者作为拟中商商家。
五、招商时间
1、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期间确认国铁招商平台账号是否能够正常登陆,如有异常及时联系国铁招商平台,联系方式见第五点。
2、2025年6月10日10点竞商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粘贴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线下递交招商人(不可邮寄)。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
3、2025年6月10日10:30-11:30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完成竞商点位确认,详细步骤见第六点。
六、线上竞商点位确认
线上竞商点位确认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忘记登录账户或密码信息的,可咨询客服电话)。
七、竞商资格
(一)准入条件
1.由于商家原因导致履约项目提前终止的或协商解约的,该商家不得参加原项目前两轮招商。
2.实缴资本(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或由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出具的验资报告):非餐饮类不低于50万元。
3.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需具备拟竞商点位业态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合法持有商标注册证。
(二)禁入条款。有以下事项者不得参与竞商:
1.招商人认为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争议事项和未决事项;竞商期间竞商人与招商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及其他有争议未达成一致事项;递交竞商文件截止之日若竞商商家与新上铁集团公司存在欠款、或在新上铁客站商业既有合作项目中两年内发生安全事故、或因竞商商家自身原因一直未进场施工的及其他有争议未达成一致事项;竞商人及其利益相关方与铁路方合作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且被铁路方限制参与招商活动的,或违反新上铁公司廉政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在处理期内;不接受新上铁集团ERP系统建设条件和电子商务条件等内容。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竞商,竞商人需在竞商材料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信息: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
3.对列入国铁集团公司、上海局集团公司、新上铁公司失信企业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竞商。已纳入12月内不得参与招商人组织招商项目和已纳入全路失信企业名单限制期内的竞商人,无本次招商项目竞商资格。
4.未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查询资料的,其竞商材料作无效处理。
(三)竞商保证金
请竞商人使用保函或保单代替缴纳保证金(10万元),推荐办理保单业务链接https://shtl.jinhanwang.cn/。保函或保单担保期限需涵盖线下递交材料(2025年6月10日)之日起90天。
八、其他约定
1.免租期
装修免租期不超过10天。车站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确定的进场日期,作为合同起始日期;在免租期内若商铺具备营业条件,当日作为合同计租日期;因铁路方原因造成商铺无法正常开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免租期但不改变合同终止日期,铁路方原因需要所属商业分公司提供事实依据。
2.履约保证金
租期固定综合费的30%。
3.退租违约金
如合同期内退租,违约金按比例换算且不得少于10天的固定综合费:剩余合同期1-30天的收取30天固定综合费;剩余合同期31-60天的收取25天固定综合费;剩余合同期61-120天的收取20天固定综合费;剩余合同期121-150天及以上的收取10天固定综合费。
4.中商商户不得转租。
5.该合同短租到期后,该项目自然终止,若后续公开招商原商家不享受该点位既有商家待遇。
6.招商时承租方需明确经营范围和品项,不得超范围经营。
7.销售产品由所属商业分公司审核通过后售卖。
8.商家竞商报价不包含商务服务费(商务服务费为2.1元/天/平方米)。
9.中商商户设计施工需符合铁路方消防要求。
九、招商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商采取公开招商,招商流程:
招商人发布招商公告——竞商商家自行踏勘现场——线下递交有关材料——竞商商家网上报名确认——竞价或洽谈——决策审批——结果公示——发放中商通知书——签订协议。
1.若后续公告内容发生改变,请以后续补遗公告为准。
2.本公告解释权归招商人。
3.现场踏勘(商铺位置)与后续对接联系人。
浙江分公司:袁老师 0571-56727587
南京分公司:陈老师025-85820528
上海分公司: 薛老师021-51236034
4.新上铁招商事宜联系人。
新上铁招商中心:陈老师 021-51225145。
5.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