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
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编号
ZTZS-202510003
三、项目基本信息公示表
包件号
包件名称
媒体形式
招商底价(万元/年)
经营期限(年)
递增率
备注
1
普速列车广告媒体
坐席头枕套(片)、车厢展牌、窗间/铺间贴、卧铺中铺壁贴,共4种
58.86
3
第二经营年度履约单价较首个经营年度履约单价递增1%,第三经营年度履约单价较第二年经营年度履约单价递增1%
各媒体所占权重比例为头枕套25%、展牌17%、窗间/铺间贴35%、卧铺中铺壁贴占23%
四、招商方式
1.本次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招商方式。
2.本次招商项目评审采用三轮竞价评审方式。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广告经营资质、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2.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与招商人有合作关系的企业,需要招商人财务部出具的无欠款记录证明。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本次项目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方式。
1.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网址:https://zs.95306.cn))上报名,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的竞商人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报名成功不代表竞商文件已通过审核。
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2.线下报名: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携带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资料(见附件)到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7领取《招商文件》。
《竞商文件》的有效包件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3.汇款账户
户 名: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商银行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2 0209 0920 0061 218
七、竞商文件递交
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郑州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一楼规定地点。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八、竞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退付
1.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1)参与此次公开招商项目的竞商人须按包件交纳竞商保证金,即
包件1:竞商保证金为17.80万元;
未按时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不得参加招商评审会(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7:00)。
(2)竞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用途和摘要栏注明(“ZC竞商保证金-包件号+包件名称”)字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交纳的视为竞商无效)。
2.竞商保证金的退付
(1)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公告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中商人的保证金在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2)退还竞商保证金时,中商人及未中商的竞商人须提交竞商保证金退付单。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
(2)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
(3)中商人未在2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署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中商权,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
(4)唯一竞商人经招商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
(5)竞商人未按招商文件的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6)中商人在签署拟中商确认书后,提出放弃拟中商资格的。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5%。
九、或有变更
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公示信息以外的临时变动,将电话通知各竞商人,请各竞商人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
十、签订合同
1.招商结果将通过国铁招商平台发布结果公示(网址:http://zs.95306.cn),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以第一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第一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或存在《招商文件》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可以按照确定的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其他中商候选人递进为中商人,中商价格以该中商候选人最终竞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
2.中商人应根据《招商文件》的合同文本及《中商通知书》,在发出《中商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3.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经营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没收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收回已交付的招商项目(如已交付),并对该招商项目另行处置,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中商人承担。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后,中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赔偿或补偿。
十一、付款方式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列车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费用按照每12个月为一个完整经营年度,每3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个周期预付费用以签订合同当日可用于经营的图定列车数及中商单价计算。第二、第三、第四付款周期内,以该周期内首月1日铁路列车主管部门认定的图定列车数量和中商单价计算该周期增减费用。双方以确认书的方式经双方签字生效后执行。当期缴费不足时,中商人需在数量、金额认定后10日内完成差额费用的补缴。当期缴纳费用超出部分,作为下一周期合同预付费用,在核算中予以冲抵。合同第四周期超出部分,合同正常履约完成后同履约保证金一同退还中商人。
十二、特别约定
1.招商价格仅作为广告资源使用费。广告展牌制作、安装及广告物料制作费,广告媒体上下刊、日常维护、补刊等事项均由中商人承担。
2.招商人如因国家政策或上级部门指示等因素需要开展普速列车发布业务,则中商客户需无条件退出开展经营业务所需的车体,退出经营车体费用以本次招商中单列中商价格和使用时间据实结算,从合同总价中予以核减。
3.合同履约期间,普速图定列车实际在线运营不足50%时,视为非正常运营状态,经双方确认非正常时期的时间周期、运营状态后,据实核减合同项下媒体经营权使用费用,双方已确认书方式予以确认。
4.合同履约期间,如因非招商人原因终止合同履约,中商人需提前三个月提出解约申请,不足三个月,招商人有权依据合同金额据实核收损失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十三、招商人及招商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商人: 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371-68320808
纪检监督电话:0371-68327527
2.招商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滕工
联系电话:0371-56835831
邮箱:tf16@ztwz.com
十四、其他
1.竞商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人报名参加竞商,必须接受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的管理。
3.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企业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行为。
4.招商人拥有以上招商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