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MZD2025-260)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丰台站及北京大兴站站台警示标识整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丰台站及北京大兴站站台警示标识整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北京丰台站及北京大兴站站台警示标识整修;
项目概况:站台挡墙(站台帽石下方立面墙)喷涂“跳下站台危险严禁横越线路”安全标识。其中北京丰台站132处、北京大兴站10处。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项目地点:北京丰台站、北京大兴站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北京丰台站及北京大兴站站台警示标识整修
3.1.1.1资质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限制参与采购的;
(9)投标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09:00至2025年4月30日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招标(试)-购买招标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5801125360)-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09:30,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18号北京西站
邮 编: 100055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 话: 010-51825822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齐保鼎
电 话: 010-51898971、15801125360
电子邮件:327137127@qq.com
9.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7137127@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9.3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CRMZD2025-260)
包件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A01 |
1 |
北京丰台站及北京大兴站站台警示标识整修 |
北京丰台站及北京大兴站站台警示标识整修 |
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北京丰台站、北京大兴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