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辽宁天然气输气管道巡线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辽宁天然气输气管道巡线服务 |
根据辽发改能源【2019】665号【辽宁省油气输送管道巡护管理办法】文件中第十二条“输气管道需每5公里配备一名巡线员”的要求,辽宁天然气公司所属输气管线全长达103.5公里,划分为21段,其中5段辽宁天然气公司自行负责,剩余16段由输气管道巡线服务公司负责,如后续工作量发生变化,将根据工作量的变化对应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以符合巡线服务的标准及工作量的要求。服务公司需保证每条管段每天实现全面覆盖巡检,不得因休假或特设情况导致空岗发生情况发生。巡线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巡线方式要求为徒步巡线。 |
2025年5月 |
1.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1份已完成的巡线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3.财务要求 报价文件中有应答人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应答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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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