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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询价公示
招标公告
安徽-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5-05-15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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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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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CB-2025-005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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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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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2:00:00
招标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FXCB-2025-005

2.项目名称: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3.项目范围: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停车场及路段。

4.项目业主: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停车场及路段标识标牌(标识标牌、泊位牌)设计制作安装。

6.项目类别:□工程 □货物 √服务

7.项目预算:12.36万元/年

8.响应文件份数:共1份,正本1份,副本0份。

二、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标识标牌类供货及安装业绩,项目所在地为合肥市(含四县),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万元。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需提供无不良征信承诺书,见附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三、项目报价

1.报价方式:见附件2。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所报单价为包干价,包含以上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一旦中标,不予以调整。

3.最高投标限价:12.36万元/年 (含税价)。

四、投标材料提交

投标函需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5.相关业绩案例;

6.投标人简介;

7.拟派本项目人员清单:拟派团队人员情况一览表(后附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格式见附件6);

8.无不良征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

9.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采购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完全理解招标人的需求,并保证全部响应。

2.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交的产品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3.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该项目拟派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二)采购需求

供货期:供货期:招标人每次订单所需货物、数量及交货日期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货物运送、安装及调试。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若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费用累计达到中标金额,则合同终止。公司在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或累计达到中标金额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分数达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可续签合同,若低于90分将不再续签,本项目最多续签1次。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4)。

2.该中标人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的报价应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七、本项目询价说明

1.投标人可以不对招标人的采购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向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本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于2025年5月20日10:00时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星和园四期商铺四栋四层40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4.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10:00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对公银行转账。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30200410920041415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肥西县支行

十、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响应人须确保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对公银行转账。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3.2中标候选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5日内无息返还。
4、如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响应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响应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3)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中标候选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署合同的。

十一、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4500.00元(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2.担保形式:对公银行转账

3.收受人为:招标人

4.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应完全一致。

账户名称: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30200410920041415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肥西县支行

转帐时请备注“肥西城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终止后后【30】日内无息退还,由中标人发起申请,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与履约保证金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补充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星和园四期商铺四栋四层403室

联系人:马工

电话:191565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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