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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鹤公司CFB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黑龙江-鹤岗市
发布时间 2025-06-09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鹤公司CFB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1

华鹤公司CFB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一、 采购范围: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鹤公司)作为黑龙江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煤头化尾”战略核心示范企业,是中国海油投资建设的第一家煤化工企业,是中国海油化学板块位于黑龙江地区的生产基地,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大颗粒尿素生产运营企业。公司成立于 2010年9月,总投资40亿元,员工420余人。现有一套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大颗粒尿素装置,配套10万吨增值尿素生产系统,装备技术水平国际国内领先,每年向黑龙江地区贡献尿素产品超60万吨。华鹤公司热电装置现有3台在用高压锅炉,均为燃煤锅炉(其中1#锅炉掺烧液氮洗废气,硫回收尾气),额定蒸汽压力为9.81MPaG ,温度为540℃,额定蒸发量为170t/h,锅炉为“∏”型布置,单锅筒、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固态连续排渣、全膜式水冷壁、两级喷水减温、全悬吊、全钢结构、室内布置。锅炉燃料来源为峻德矿和兴安矿。热电装置3台锅炉全年运行。

目前,3台锅炉脱硫采用炉内石灰石喷钙工艺、脱硝采用SNCR工艺、除尘为一级布袋除尘,能满足现有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100、100mg/Nm³的排放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环保政策要求,华鹤公司现有燃煤锅炉烟气处理工艺在2025年底前必须完成改造并投用,满足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本次改造拟在现有装置的空地上新建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同时对现有锅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和SNCR脱硝系统优化,实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5、27.2、40、8mg/Nm³的超低排放指标。

(2025.7)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保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台套以上烟气脱硫脱硝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包含设计、采购、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竣工(或完工)验收业绩,业绩合同应同时满足:1、脱硫处理工艺为“烟气循环流化床(CFB)半干法脱硫工艺”,2、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Nm³)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2)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包含改造工艺、设备或处理规模、排放标准)、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业主盖章的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完工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书;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以投标人名义(或以投标人分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应包含查验二维码或查询网址及查验码可供真实性核验。

前述要求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徐丙楠

联系电话:0468-896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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