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标识标线施划及增设挡车柱隔离护栏等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61
项目名称:停车位标识标线施划及增设挡车柱隔离护栏等工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1日11时30分至2025年08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自开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因政府采购网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024-86251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系方式:024-31086855
邮箱地址:lnjj885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001059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昕、徐帅
电 话:024-3108685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