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诸暨高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现就“铁鎯地块项目营销类第三方服务—物料制作类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公开征集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09-01
(二)项目名称:铁鎯地块项目营销类第三方服务—物料制作类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四)采购内容:确定铁鎯地块项目营销类第三方服务—物料类供应商,本次公开征集共分为10个类别,分别是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及签订:入围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如有供应商拖延、拒签框架协议的,将视为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
后续具体单个项目按照本征集公告第七条《交易规则》中约定的方式选择单个项目的服务供应商并签订单个项目的实施合同,单个项目的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六)服务对象范围:诸暨高创置业有限公司。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单位或企业(不接受个体工商户),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公告“一、供应商须知”-“(四)采购内容”包含的10个内容中的任意一个及以上;
②注册资本为伍拾万元及以上;
③成立日期在2022年08月31日及以前。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须出具相关承诺(格式见征集文件附件1)并加盖公章,承诺将在入围后部署本地服务团队或承诺物流配送效率满足后续具体单个项目的要求,否则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3、供应商应具备常规的平面设计能力,须出具相关承诺(格式见征集文件附件1)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供应商不具备常规的平面设计能力。
注:请将以上证明材料按要求完整置于响应文件中。
(九)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不确定性,框架协议期内所需标的的具体品类、规格和技术要求将在后续具体单个项目需求中明确。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与经济性,最终成交价以征集人根据实际需要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通过询价、竞价、择优等方式选定的该单个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为准。
二、供应商响应流程
(一)获取征集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6日09:00
2、获取方式:本项目征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自行下载征集文件。
3、征集文件售价:0元。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
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00
2、提交地点: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市乐家大厦3幢东单元13楼)
注: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市乐家大厦3幢东单元1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本项目取消供应商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的要求。供应商可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邮寄响应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乐家大厦3幢东单元13楼(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件接收人:余佳维
联系电话:13600630407
(2)采用邮寄响应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号(如有);②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注:供应商响应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附件1)。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00
2、开启地点: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暨南街道乐家大厦3幢东单元13楼)
特别说明:取消响应人在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响应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765517806@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附件1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要求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为1正4副。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应按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填写,如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6、响应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
四、评审程序及原则
(一)征集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等。
3、评审人员对各响应供应商的资格以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对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经评审小组商议认为需要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响应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供应商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5、评审人员需对征集人工作人员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评审有误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6、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征集文件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二)所有提交响应文件且通过评审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全部入围;
(三)提交响应文件但经评审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将被淘汰。
(四)评审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符合本公告“一、供应商须知”-“(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不符合本公告“一、供应商须知”-“(八)其他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4)响应文件组成漏项的;
(5)响应文件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8)提供虚假响应文件、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9)响应文件中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及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一)评审小组根据征集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
(二)在征集人确定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签发《入围通知书》。
(三)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5000元,由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费用平均分摊。入围供应商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户名: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银行账号:13252000000605189(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名称:铁鎯地块项目营销类第三方服务—物料制作类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七、交易规则
(一)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征集人根据实际需要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通过询价、竞价、择优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选定。
(二)合同期内,入围供应商承接的项目数量由征集人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不保底、不封顶。
八、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入围供应商按照单个项目的合同价格,在结算时向征集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单等材料,入围供应商报征集人审核后,双方确认完成并进行结算。征集人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相应款项。
九、履约保证金
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视为正式入围。入围供应商通过第二阶段的询价、竞价、择优等方式取得单个项目服务权后,应在一周内与采购方签订该单个项目的《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向征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征集人同意后供应商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者支票等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入围资格。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于该单个项目的《合同》服务期满和框架协议入围服务期满,合同责任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十、服务要求
(一)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二)未尽事宜,由征集人、供应商相互协商,在合同中明确。
十一、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征集人及监督部门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征集人或监督部门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监督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
(三)征集人视实际情况是否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十二、信用信息查询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响应文件一起存档。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十三、定义
(一)“征集人”系指征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二)“监督部门”系指诸暨高创置业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三)“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按规定向征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四)“入围供应商”系指提交响应文件且通过评审为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供应商。
(五)响应人代表系指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六)“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十四、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五、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征集人信息
名称:诸暨高创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2101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光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5283513(工作电话)
(二)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暨南街道乐家大厦3幢东单元1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维、李红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0630407、18957577809(工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