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GJTBSQBGF-FW-021-2024)
本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公开)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参加询比采购(公开)活动。
1.询比采购(公开)条件
酒钢集团金塔白水泉二期400MW工程B区200MW光伏及330kV升压站扩建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酒钢宏晟新能源(金塔)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生产运行及安全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标段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询比采购(公开)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公开),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询比采购(公开)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询比采购(公开)范围及相关要求
2.1询比采购(公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生产运行及安全标识标牌制作安装。(详见清单)
2.2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完成。
2.3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园境内。
2.4质量要求:
酒钢集团金塔白水泉二期400MW工程B区200MW光伏及330kV升压站扩建EPC总承包项目生产运行及安全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标段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且符合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内容。
3.1.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3年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4)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公开)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询比采购(公开)公告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须同步填写询比采购(公开)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WUF0QkxKZE1mendp#/fill。
4.3未按本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常宁基地C座5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公开)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
1、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图纸等),乙方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及甲方相关要求完成全部生产运行标识标牌的制安工作,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承包内容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实收款收据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额的40%。
(2)乙方完成全部生产运行标识标牌的制安工作后,一个月内未发生脱落、污染,经甲方检查牢固、稳定、美观、整洁、标识显眼,且出具相关验收证明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实收款收据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总额的60%。
3、中标人数量:1家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联系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5697662
电子邮箱:5083@nwh.cn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17829079162
电子邮件:1158756059@qq.com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8290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