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GT2025073100114018(试)
本采购项目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再生水工程工程-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 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 。
1.2 采购编号: GT2025073100114018(试) 。
1.3 采购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
1.5 采购项目概况: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设计之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道路及管线综合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蓝图为准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再生水工程分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水电、小型机具和辅助材料、进退场、材料二次倒运、施工准备、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完成施工图纸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措施、工程移交、工程验收、工程照管、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 。
2.2 包件划分: 再生水工程一个包件 。
2.3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2.4 建设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 。
2.5 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规范;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或检验批)一次性合格率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杜绝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有效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出现 。
2.6 安全目标: 施工过程满足国家及行业内安全文明环保的各类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安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杜绝死亡事件。
(2)重伤、轻伤、职业病事件:0。
(3)一般及以上火灾事件、爆炸事件:0。
(4)施工机械伤害事件:0。
(5)一般及以上交通事件起数:0。
(6)食物中毒、中暑次数:0 。
2.7 其他: /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6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若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即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4 日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海河东路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谷科创城D3北五楼
联 系 人:曹增辉 联 系 人:张洋、张莹萍
电 话:18522746332 电 话:18563953285、136572763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977125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