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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销售公司锦州9-3海上油田原油外输相关船舶作业活动防污染评估服务-20250818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8-19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销售公司锦州9-3海上油田原油外输相关船舶作业活动防污染评估服务--2025081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

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销售公司锦州9-3海上油田原油外输相关船舶作业活动防污染评估服务

1、需求内容:销售公司锦州9-3海上油田原油外输相关船舶作业活动防污染评估服务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

锦州9-3油田及外输所需周边2海里范围内;中转油轮及储罐评估范围为:锦州9-3油田及外输所需周边2海里范围内、秦皇岛港新益公司厂区范围内。

 

 

2025年9月

1、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船舶防污染评估或溢油评估服务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服务商要求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 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销售公司锦州9-3海上油田原油外输相关船舶作业活动防污染评估服务--20250818服务采购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连翔

联系电话:022-25802285

邮箱:lianxiang@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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