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国际业务部8月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光明公司和启明公司注销服务 |
工作范围简介:梳理菲律宾当地公司注销流程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准备并提交菲律宾各政府机构(如区政府、市政府、税务局等)要求的文件;协助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材料的准备;代为缴纳政府有关手续申请等费用;与现有管理服务公司和财税顾问保持有效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衔接;提供阶段性进度报告并提交最终注销确认文件。 技术要求包括:提供近五年在菲律宾开展公司注销服务的工作业绩;确保注销流程符合菲律宾法律法规;配备专业团队并提供详细工作计划,确保注销工作按期完成。 |
2025年9月 |
1.公司注册地址在菲律宾境内; 2.具备菲律宾营业执照, Business Permit; 3.近5年(2021年至2025年),承担过1个或1个以上菲律宾公司注销服务;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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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系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