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1 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应聘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一年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4. 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业务理解能力;
5. 有固定的团队服务队伍,提供团队律师名单;
6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年( 202 2 -202 4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 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 费 ) 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 费 )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理论水平较高。
(三)律师应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熟悉行政法、环境保护法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且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不少于 5 年。
( 四 )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三、法律顾问职责
(一)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指导,对行政处罚决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二)对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招投标等重要合同、重要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参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环境事件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六)办理委托及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方式与费用
(一)服务方式
1. 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应指定 不少于 2 名律师作为市生态环境局常年法律顾问。
2. 现场服务。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座谈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复议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3. 远程服务。对涉法事项,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在约定期限内提出法律意见。
4. 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重要法律事项、法律文书、合同文件等,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二)服务费用
年度法律服务费用不超过 6 万元人民币 / 年,一年一聘。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 202 5 年 9 月 1 日至 202 5 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3 : 30—17 : 00 (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 566 号兴苑新居)办理报名手续。
携带 :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5 年 9 月 9 日 17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 566 号兴苑新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 566 号兴苑新居内
联系人: 范 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8220171